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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州区教委要求,各校应严格按照区教委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,禁止跨范围招生,严禁自行设置任何新的招生条件和招生标准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,也不得以捐资助学等名义变相收取择校费。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学生入学考试,不得编设快慢班、特色班、实验班等。部分学校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前提下,如需招收个别借读生的,须严格实行报批制度,经上报区教委批准之后方可招收,但不得向借读生收取物价部门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。
各校在招生报名中应严把户口审查关,不得以虚假户口复印件作为招生依据弄虚作假。各学校应对照区教委的招生规定严格开展自查自纠,对已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的应立即全面进行清退整改。区教委将择时对部分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核查,对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的,不论金额多少,将一律全额清退。对有违规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等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校,对其主要负责人将按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作出组织处理。
万州区教委要求各校高度重视规范招生秩序工作,及时召开广大教职工会议,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规定。对重视不够、我行我素或弄虚作假导致出现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,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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